目 录
领导讲话
1. 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汪光焘在张璟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的讲话……………………………………………………………………………………1
2. 规范行业管理 促进企业发展——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王素卿谈《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修订……………………………………………………………3
3. 在全省城建档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长沙市政协副主席 李克俭………6
4. 锐 意 创 新 寻 求 突 破 推动长沙城建档案工作持续上台阶——长沙市建设委员会………………………………………………………… 8
通知文件
5. 第三届中国国际数字城市大会第一次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 ……12
6. 关于对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机制进行调研的通知…………13 7.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15
8. 关于学习和贯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意见 …16 行业动态
9. 湖南:再出新规规范施工招投标 ………………………………19
10.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19
快讯 :湖南省城建档案工作会议今日在长沙召开…………………20
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汪光焘
在张璟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的讲话
2007年5月23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管好百姓血汗钱”、爱岗敬业、为民谋利的好干部张璟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追忆张璟同志的先进事迹,感人肺腑,发人深省,催人奋进。张璟同志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无限忠诚,对工作充满激情,对人民深怀感情。无论是当一名普通工人,还是当一名领导干部,无论是身体健康之时,还是饱受病魔折磨之日,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用自己的一生,回答了共产党员如何在平凡岗位上体现先进性的时代命题,诠释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新形象,谱写了一曲壮丽的生命之歌。张璟同志立足本职,刻苦钻研、大胆创新、埋头苦干、心系群众、廉洁奉公,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是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我们要学习张璟同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崇高境界。张璟同志投身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近20个春秋,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呕心沥血,鞠躬尽瘁,体现出了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她带领同志们,不分严寒酷暑,跑单位、进厂区,宣传政策,推进公积金建户、缴存工作。她不断克服许多个人和家庭的困难,常常一天工作达十几小时,双休日也经常在工作中度过。她有着坚强的意志和毅力,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患病后7次手术,承受了常人难以想像的生理和心理上的巨大痛苦,她积极面对,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在病床上、在手术间隙,仍为工作操劳,表现出一个共产党人所具有的强大精神力量。
我们要学习张璟同志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的不懈追求。张璟同志最初只是初中学历。为了更好地提升自己的管理业务知识,经常早起晚睡,挤时间看书学习。特别是从事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以来,她边干边学、大胆实践、不断总结,和同志们一道创造了多项在系统内有影响的“南京模式”。她本人逐渐成为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内公认的专家,发表多篇论文,参与多本教材编撰工作,应邀参加部、省多项政策的研究和文件起草。她还经常向青年干部介绍工作经验、讲授业务知识,用自己的言行带领他们健康成长。
我们要学习张璟同志严谨细致、恪尽职守的工作作风。住房公积金是老百姓自己的钱,管好这笔钱是关系千家万户城镇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建立和改革发展过程中,为了协调区县工作,张璟同志不辞劳苦,深入区、县调查研究,经常一天之内来往奔波几个区县。她精心设计和落实前期各项准备及配套措施,主动协调,努力争取各方的支持,及时解决各种问题,保证各方面顺利衔接。多年来,张璟同志始终体现了一流的工作态度、一流的工作水平和一流的工作业绩。她参与管理的近200亿住房公积金没有发生任何资金风险,促进了广大群众安居乐业。
我们要学习张璟同志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优秀品格。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掌握着上百亿资金,张璟同志作为分管业务的副主任,牢记肩负的责任,用好手中的权,管好人民的钱,想群众所想、急百姓所急,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多年来,她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低要求,以身作则、勤俭节约,不多花单位一分钱,吃苦耐劳,乐于奉献,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树立了耐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的好党员、好干部形象,留给我们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
同志们:
部党组去年作出决定,要求在全国建设系统开展学习张璟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各地以此为契机,掀起了学习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高潮,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民、务实、清廉蔚然成风。今后,建设系统、建设部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要继续按照部党组的要求,带头学习实践。要把学习张璟同志先进事迹,同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同学习宣传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任长霞、牛玉儒先进事迹结合起来,同进一步学习宣传徐虎、李素丽、范玉恕、徐州下水道四班、北京呼家楼液化气供应站、于凯和于凯车队等先进事迹以及学习身边典型结合起来,把远大理想融入现实工作中,不断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一是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党、对国家、对人民无限热爱、无限忠诚。要时刻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是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真心爱岗、踏实敬业。始终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日常工作联系在一起,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在本职岗位上脚踏实地、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努力创造不寻常的业绩。
三是要牢记“两个务必”,始终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奉公的精神,自觉抵制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始终保持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情趣。
四是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形成协调有序、务实高效的工作格局。建设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党员干部要自觉维护领导集体的权威,保证正确的决策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共事的工作氛围。
同志们:
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规范行业管理 促进企业发展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王素卿谈《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修订
为提高我国工程设计企业的竞争力,促进大型企业做大做强,中小型企业做专做精,建设部对原设计资质标准进行修订,并于日前发布《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新资质标准)。就新资质标准的有关问题,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王素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请您谈谈修订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王素卿:原设计资质标准于2001年1月颁布实施,打破了部门的界限,从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类型出发,合并了相关行业、专业,促进了企业业务范围的拓宽和向做大做强方向的发展,推动了统一市场的建立。专项资质标准给中小企业做精做专提供了平台,形成了市场上不同层面的竞争态势,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涌现了一批以设计为主导的工程公司和技术先进的专业化设计企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面对加入WTO的新形势,特别是国家对科技创新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原设计资质标准急需调整,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贯彻《行政许可法》,促进企业发展的需要。从2004年7月1日以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合法、效能、规范的原则,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事项、程序、期限以及政府部门制定的准入条件,对企业资质申请进行核准。这就要求政府部门依法设置行政许可,从实际出发制定准入条件。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既要科学、合理,符合工程设计本身的客观规律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又要简单明了,便于企业准确地理解和掌握,为企业获得市场准入许可创造一个良好的申报环境。因此,需要本着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宗旨,对现行标准中束缚企业发展和影响企业竞争力提高的条款进行修改,既促进企业的发展,同时也便于政府部门依法审批。
二是加强设计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落实个人执业责任的需要。实行个人注册执业资格制度,是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的重要手段。我国工程设计行业个人注册执业资格已有建筑、结构、土木(岩土)实施了注册制度。土木(港口与航道)、电气、化工、公用设备、环保、土木(水利水电)等6个专业实施了全国统一考试。采矿/矿物、机械、冶金、石油/天然气等4个专业已经完成了考核认定工作。尚未启动的土木(道路、铁路)、电子工程、材料、海洋等专业也在抓紧进行各项筹备工作。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个人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正在各个行业领域全面展开。这项工作为个人注册执业资格作为市场准入条件纳入资质标准奠定了基础,新资质标准的实施将为加快推进个人注册执业资格制度,落实设计质量责任,提高设计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适应我国加入WTO后设计市场开放的需要。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和《行政许可法》的施行,迫切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承诺、依法行政、清晰标准、服务企业、强化个人执业资格和落实质量责任等方面对标准进行修订。在履行WTO承诺方面,2006年底开始,允许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独资的工程设计企业,并享受同等国民待遇。因此,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既要适用内资企业,也要适用外资企业;既要通过标准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力,也要考虑到对国外企业进入中国从事设计业务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
四是更好地解决目前存在问题的需要。原标准层次需要完善。虽然设有综合资质,但没有具体内容。对信誉好、实力强的大型工程公司在向相近行业拓展时,要求首先申请相应行业资质,并要求从乙级做起,发挥不了其所真正具有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同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规定需要调整。原标准中对技术人员数量要求太多,企业负担较重。对注册人员的要求应依行业实际来设定。如21个行业中均要求配备至少两个一级注册建筑师、4个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有的行业如海洋、公路、通信、石化、煤炭等不需要这么多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工程师。也没有明确对注册执业人员的要求。除对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有要求外,对已经启动的公用设备等10个专业的注册工程师都没有要求,这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及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制度的推行。
记者:此次修订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什么?
王素卿:指导思想主要是: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建立便民、高效、规范、依法行政的建设行政许可管理体制。坚持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优化行业结构,推进行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力求促进各种所有制形式的设计企业共同发展,提高设计行业整体竞争力。达到综合资质条件的大型设计企业,可以承接所有行业的设计业务。在考核上突出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大型设计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方式调整,使大型设计企业向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发展,提高竞争力。修订后的标准保留了21个行业的划分格局,合理合并设计类型,对不合理的内容进行调整;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和简化审批内容;增强了考核的可操作性,重点考核设计企业信誉、基本技能和内部管理能力;突出考核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注册执业资格、主导专业中非注册人员的个人业绩。
本次修订体现了以下原则:一是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重点,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鼓励企业提高自身管理素质和水平,使企业由规模型向效益型转变,实现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二是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发展,充分发挥设计咨询企业在工程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具备相应施工、监理条件的设计企业,可以取得相应的施工、监理资质,并在具体的条件上充分考虑设计企业的实际能力,尽可能放宽、拓宽设计企业业务范围,充分发挥设计企业的龙头作用。三是推行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模式,大力发展专业化承包,建立由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等组成的承包服务体系,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与专业型企业互相依存、协调发展的队伍结构。
记者: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王素卿:一是完善了综合资质内容。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在考核内容上重点体现鼓励大型设计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发展的指导思想,围绕企业信誉和技术能力设定考核条件。考核条件中除包含综合工程设计能力的指标外,还增加了企业实力的考核,营业收入或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在行业内的排名情况、具有两个行业甲级资质、具有设计、施工、监理方面的注册人员、具有专利或专有技术、具有获奖工程、参与国家标准编制等。归纳为“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三个方面。
二是突出对注册执业人员的考核。按照注册制度的实施框架,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责任,在主导专业中尽量考核注册人员,并参照注册人员的条件明确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考核条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及10年的设计工作经历。这有利于落实设计责任,也符合设计行业的技术特点,将更好地发挥专业人才作用,促进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推行。
三是将主导工艺资质调整为专业资质。原设计资质标准序列中设置了21个行业的主导工艺资质,当时设立主导工艺资质的目的,是为了解决2001年资质换证前已经存在的以工艺设计研究为主的科研院所从事工程设计的市场准入问题,主导工艺设计的范围确定为只能从事某行业工程项目的工艺设计。随着工程设计市场的发展,建设单位大多采用整体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工业设计项目。经过几年的发展,具有一定实力的科研院所大部分都配备了公用土建的专业人员,可以领取专业设计资质。因此,不再单独设置主导工艺资质。
四是增加了两个专项资质。根据设计行业的发展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在现有建筑装饰、消防设施、建筑智能化、轻型钢结构、建筑幕墙、环境工程这六个专项设计资质的基础上,增加了风景园林和照明工程两个专项资质,并对原未分级的建筑智能化专项资质分为甲、乙级。
五是增加了设立设计事务所资质的企业形式。为促进建筑设计专业化的发展,提高建筑设计的质量和水平,不断繁荣建筑创作,参照国外对事务所的设立形式的要求,在保留原标准中设立合伙企业形式的事务所的同时,新资质标准中允许设立有限责任(股份)公司形式的事务所。即建筑事务所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合伙企业,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记者:修订后的内容,特别强调了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内容,能否谈一下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出台的意义?
王素卿: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出台,将对大型工程设计企业从政策上起到巨大的促进和扶植作用。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21个行业的设计任务,规模没有限制。为保证设计质量,规范设计企业市场行为,防止转包和挂靠违规行为,规定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在承接工程项目设计时,须满足标准中与所承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这种合理组合人力资源的方式,将极大推进设计企业向做大做强的工程公司方向发展,推动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对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将产生积极影响。
综合资质突出强调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按照已经颁布的新资质标准,企业没有一定的技术积累将不可能获得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的条件不只是考核注册资本、业绩和技术人员,更要考核企业是否拥有专利、专有技术和工艺包,并要求至少有3项;还要求企业获得国家优秀工程设计奖、勘察奖及国家科技进步奖不少于5项;还要求企业具有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的能力。在管理上要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从而推进企业重视科技投入,以技术统领设计的发展,更好地推进设计行业技术创新,提供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设计作品,提高设计行业总体技术水平。
记者:对于申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除在资历和信誉等方面的规定外,还提出了近5年内两次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或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在全国勘察设计企业排名列前50名以内的条件,此举是否对获得综合资质企业数量进行了控制?
王素卿:本着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目的,对申报企业在资历和信誉方面作了一些规定:包括“近3年年平均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且近5年内两次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排名在全国列前50名以内;或近5年内两次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排名在全国列前50名以内。”这些规定,是根据当前国内设计企业的情况,经过调研形成的。通过这些规定,获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将控制在50家左右。希望这些大型企业能够利用政策的扶植,迅速做大做强,发挥行业的带动作用。
记者:新资质标准实施后,新旧资质管理如何过渡衔接?企业如何申报新的资质呢?
王素卿:新资质标准规定设3年过渡期。在本标准实施前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在新资质标准实施后3年内有效。在过渡期内,对新资质标准实施前取得资质的企业,没有换证时不对照新资质标准检查其资质条件的符合情况。
新资质标准实施后,新设立的企业、新增项资质的企业,应按照新资质标准提出资质申请。对具有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需要按照新资质标准进行重新核定,重新颁发资质证书;具有主导工艺资质的企业,需要按照新资质标准进行重新申请,经审查后,颁发相应资质证书;具有暂定级资质的企业,需要按照新资质标准申请转正。除设计专项和主导工艺资质外的设计企业,按照新旧设计类型对照关系,申请换领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进行审查。
在全省城建档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长沙市政协副主席 李克俭
(2007年5月30日)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大家好!
初夏时节,轻风拂面,万木葱葱,星城长沙到处一派生气勃勃。在长沙城市建设“再掀新高潮,凸显新风貌”捷报频传的喜人时刻,我们迎来了全省城建档案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首先,谨让我代表长沙市人民政府徐湘平副市长对此次会议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省建设厅和省档案局领导莅临会议指导我市建设工作和城建档案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对来自全省各地州市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表示热烈欢迎!
最近几年,在省建设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市州的大力支持帮助下,长沙市城市建设持续健康高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对全省乃至整个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作用和拉动作用日益凸显出来。
在城市建设实践中,长沙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建档案工作发展,积极按建设信息照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和省档案局的有关要求,并紧密结合长沙城建工作发展实际需要,不断加强城建档案工作法制建设,努力营造城建档案工作良好发展环境,积极支持城建档案工作业务创新。2004年,长沙市通过省市人大批准在全国率先颁布了《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通过地方立法切实把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2005年以来,长沙市着力加强了地下管线信息动态管理系统的建设,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建委和市城建档案馆把该系统的建设作为数字城市的基础平台和建设信息的综合平台来实施,目前已完成1000多万元投资计划,成绩显著。长沙市还广泛学习借鉴各地经验,不断创新思维,全面强化对包括重点工程在内的所有建设工程档案编制的业务指导和现场督促,形成了积极融入建设行政,主动服务,职能前置,工作前移。通过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促进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的工作经验,受到了国家建设部的肯定,受到了各兄弟城市的关注,对城建档案事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实践告诉我们,城建档案工作不仅是城市建设事业的重要组织部份,更是我们提高城市建设品位,降低城市运营成本,加强城市综合管理,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的重要手段,城建档案工作地位将越来越重要,作用将越来越突出。
这次全省城建档案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是对长沙建设工作,特别是城建档案工作的一个肯定,更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鞭策和鼓励。我们将认真学习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和省档案局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学习各兄弟市州城建档案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再接再厉,扎实工作,持续创新;我们也热切希望大家对我市建设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相信,在省建设厅和省档案局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兄弟市州将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营造城建档案工作良好发展环境,为全省建设事业的创新和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最后,我预祝全省城建档案工作会议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在长沙生活愉快,身体健康!希望长沙市建委和长沙市城建档案馆虚心向兄弟城市学习,认真做好这次会议的服务工作。
谢谢!
锐 意 创 新 寻 求 突 破
推动长沙城建档案工作持续上台阶
长沙市建设委员会
(2007年5月30日)
最近几年,在国家建设部、湖南省建设厅和湖南省档案局的正确领导下,长沙市建设委员会按照长沙市委、市政府城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学习和借鉴各兄弟城市城建档案工作经验,着力把城建档案工作纳入建设行政程序,努力营造城建档案工作良好发展环境, 深入持久地开展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创新,城建档案管理职能显著增强,业务不断拓展,保持了一年迈上一个新台阶的良好发展势头,在全省乃至全国建设领域和城建档案行列都产生了较大影响。我们总结为“五个突破”。
一、一般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取得突破。
一是创新档案管理模式,在全国率先实行建设工程档案终身责任制。我委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精神,把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引入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强化建设单位按规范编制、报送工程档案的责任。二是要求市城建档案馆打破在家坐等档案送上门的老工作模式,大力实施“外向型”战略,安排工作人员走出档案馆,深入基层,大力宣传城建档案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标准。重点是宣传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第90号令《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6号令《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和《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及长建发[2001]126号《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的通知》和长建发[2004]33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的通 知》等文件,让城建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深入人心,按规范编制和报送城建档案成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自觉行动。三是把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纳入建设行政程序,实施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程序创新。具体来讲就是把签定《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和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终身责任人登记表》纳入施工报建程序,然后在工程开工前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等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资料员进行建设工程档案技术交底,详细讲解该工程档案的具体要求;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与质监、安监和监理公司的横向联系,形成联动,定期进行档案业务指导和检查;工程竣工验收会前依建设部规范先对工程档案进行初步验收,签发《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确保工程按时竣工验收备案;竣工备案结束后,督促建设单位按时报送工程竣工档案,办理《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证明》,以便于建设单位及时到规划局领取《规划许可证(正本)》,办理产权产籍手续。在具体操作上,市城建档案馆还充分考虑建设工程的整体时效性,严格要求、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通过管理程序创新,使城建档案工作革除了原来“马后炮”的弊端,杜绝了原来工程档案“写回忆录”的现象,确保了档案编制与工程建设同步,确保了工程档案是工程施工的真实记录和工程实体的真实反映,产生了促进工程质量,促进工程规范管理,促进工程领域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效果,得到了建设单位、质安监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院、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一致好评,也得到了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档案局的充分肯定。山东、陕西、江西、贵州、湖北、江苏等省还专门组织建设和城建档案工作相关领导赴我市考察交流。最近几年,我市建设工程档案进馆量稳步增长,档案质量也显著提高。仅2005年至2006年,市城建档案馆就按规定接受了各类工程竣工档案61148卷、照片10748张、光盘127张。工程档案业务指导率、档案报送率和合格率均达到了100%。
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取得突破。
地下管线是极其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担负着城市物质、能源和信息的传输职能,被称为城市的“血管”和“神经”。尽管加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是国家当初建立全国城建档案管理体制最重要的动因之一,但因为地下管线工程专业门类多、管理部门多、历史遗留问题多,地下情况变化多,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一直是城建档案工作最薄弱的环节,全国各城市对此都“苦无良策”。2004年,长沙市建委积极努力地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促成省市两级人大审议批准,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专门立法。2005年,我委又促成市编办下文在市城建档案馆设立了专门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业务科室。2006年,又支持市城建档案馆突出加强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业务指导和收集工作。市城建档案馆严格按照《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要求,反复协调,逐个与引水、供水、燃气、通信、电力等部门研究制定各专业管线档案管理办法,督促其编制和报送。2006年5月,市建委组织召开了由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局及各管线单位参加的《条例》实施一周年情况座谈会,会上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对我委执行《条例》所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2006年6月,我委还接受了市人大组织的《档案法》执法检查,市人大领导在检查长沙市城建档案馆的工程档案管理情况后,非常高兴地称赞说:“在长沙市城建档案馆,我们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档案事业的活力,看到了档案事业的希望。”在这次会上以及会后的多个场合,市领导对我委加大城建档案工作力度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还号召全市档案系统都要向市城建档案馆学习;2006年8月,成立了由市政府城建城管处和市建委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长沙市地下管线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理清了全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的领导网络;2006年9月,市城建档案馆对全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编制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检查18个项目、签发整改通知18份,有效的促进了电力、通信、燃气、供水等专业管线单位的管线档案工作;2006年12月,我委积极协调,促成市城建档案馆与市电业局、电缆管理所联合召开了全市电力管线档案管理工作会,联合签发了长城档(2007)02号《关于加强电力地下管线工程质量控制和档案管理 做好工程验收交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通过积极努力,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突破,2006年就接收了282个项目计1080卷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各专业管线建设和管理部门对管线工程档案编制和报送的支持配合度也大大提高。
三、城建档案行业管理取得突破。
随着我市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相当一部分原来直属于市建委管理的建设工程下放到区县(市)管理,实行了“两级建设”的管理模式,这给城建档案工作开展带来一些新问题和新困难。我委通过行业管理手段,加强对各区县(市)建设局、重点办的领导和协调,把城建档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还指导各区县(市)制定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要求长沙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建设工程都要按规范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竣工档案。2006年,我委组织了包括市城建档案馆馆长在内的考评组对各区县(市)建设工作进行了年度考核,通过考核检查和讲评,大家深刻体会到加强城建档案管理不仅是城建档案工作单一的要求,更是加强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建设市场管理等多方面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在2007年我委与各区县(市)建设局签定的责任书中,不仅有城建档案工作专项要求,占到了5分,在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市场管理等方面都有工程档案要求,并占到了6分。这些措施对各区县(市)产生了很大促动,今年以来,各区县(市)建设局就纷纷到市城建档案馆学习加强城建档案工作的举措,主动接受市城建档案馆的业务指导。特别是为了解决长沙市县(市)级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相对薄弱、守不住阵地的问题,2006年,我委借“建设行业管理年”的东风,在省建设厅和省档案局领导下组成联合调研组,对浏阳市城建档案管理职能错位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摸清了情况、找准了问题、剖析了原因、提出了对策、形成了调研报告,作出了 “浏阳市城建档案管理体制改革有悖于现行法律、政策,导致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失控,改革是失败的”定论。市城建档案馆将建设部、湖南省建设厅及其它相关文件材料编辑成《建设信息》(增刊),上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主要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引起了高度重视。湖南省建设厅还在《湖南建设信息》上全文转发了该调研报告。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但协助浏阳市建设局通过市编委重新落实了城建档案管理职能,得到了国家建设部和湖南省建设厅的高度评价。现在浏阳市城建档案室已经恢复,建设工程档案业务指导、收集工作已步入正轨。
四、地理信息系统和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取得突破。
最近两年,我们实施了以地下管线信息化建设带动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的战略。在《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于2005年5月1日实施以后,我委就向市政府报送了《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化建设工程方案》,得到了市领导的批准。为了提高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技术独创性,我委还多次组织人大、政府、财政以及相关业务技术职能部门领导前往厦门、上海、济南、天津、沈阳、广州、杭州、温州、珠海、佛山和深圳等地考察学习,反复论证和修改完善技术方案。在我委精心组织、积极协调和指导督促下,市城建档案馆地理信息系统和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不断取得突破。2005年底,通过了市发改委的科技项目审批立项,明确了3000多万元的财政投资计划;2006年初,通过了市信息中心的方案技术论证和专家评审;2006年6月开始,通过市政府采购招标与长沙市勘察设计研究院就电子地形图和管线信息采集、数据库建立以及GIS开发、档案数字化扫描和数字城建档案馆业务平台建设等建立了合作开发机制;目前,已完成了财政投资1000余万元,计算机设备安装及网络建设已就位,软件系统已进入安装调试阶段,档案数字扫描即将展开。而且我们还通过市编办和市人事局批准,正在对外公开招聘两名计算机硕士研究生,进一步壮大我市城建档案工作专业技术力量。从我们的工作思路来看,我委一方面促成市城建档案馆与市勘察设计研究院的技术和业务合作,建立电子地图、地下管线信息和建设工程档案信息动态更新机制,确保计算机系统信息的可用性和各种数据的现势性,使该系统具有长效发展生命力。另一方面,我委正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加强地下管线信息化工程的功能建设,夯实数据库基础,积极与城市管理、城市规划、公用事业和应急预警等部门的对接,着力建设长沙市数字城市的基础平台。从目前城管、公用事业等几个部门主动和我委联系的情况来看,发展势头是非常令人鼓舞的。2006年11月份,国家建设部地下管线档案管理专项检查组对我市执行建设部第136号令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深入了解到我市地下管线信息化和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情况后,建设部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主任姜中桥同志指出:“长沙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长沙市城建档案馆在争取领导重视上工作是一流的;协调各部门关系、相互配合支持是一流的;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地下管线信息化、动态化系统是一流的;主动服务,融入建设行政,开拓进取精神和工作业绩也是一流的。工作经验值得向全国推广。”
五、城建档案资源利用取得突破。
我们在加强传统模式下城建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同时,着力在档案利用方式上创新,挖掘档案的潜在价值,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在城市建设上的正确决策,宣传市建委工作业绩,宣传城市建设成就,提高了城建档案工作的社会知名度,拓展了城建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空间。一方面,把市城建档案馆作为市建委主要宣传工作基地,充分利用市城建档案馆承办的“长沙建设信息网”网站和《长沙建设信息》、《长沙城建档案》两份内部通讯,大力宣传城市建设工作。另一方面,要求市城建档案馆积极参加市建委各种宣传活动,不仅加强活动的现场拍摄,还要积极宣传造势。2004年,市城建档案馆工作人员携自己摄制的《长沙 .活力与希望》电视专题片随同市建委领导参加了在香港举行的“港洽会”,为城建招商引资做出了积极贡献;2005年,市城建档案馆为市建委摄制了《反腐倡廉显成效 城市建设铸辉煌》电视专题片,参加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展览,受到领导高度评价;2006年,市城建档案馆积极参加由市委宣传部组织的“创新、发展、文明、和谐”大型展览活动,为展览提供了大量珍贵历史照片和声像资料;按照市建委的要求,市城建档案馆拍摄制作了电视专题片《追寻梦想 铸造辉煌----长沙城市建设大变样》,讴歌了最近6年来长沙市城市建设的巨大成就,为长沙市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献上了一份厚礼;市城建档案馆还按照市建委的要求,参加了“百万市民看环线”、“魅力乡镇”和在南京市举办的“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宣传展示活动”,拍摄、提供了大量声像宣传资料。除此之外,市建委对市城建档案馆承担国家建设部等上级机关和市财政等职能部门的宣传报道及专题片制作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
最近几年,长沙市城建档案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长沙市城建档案馆也获得了“市建委‘四好’领导班子”、“市建委先进基层党组织”、“市建委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长沙市文明窗口示范单位”、“长沙市文明标兵单位”、“长沙市优秀事业单位法人”、“湖南省建设系统文明单位”、“湖南省青年文明号”和“国家建设部、国家档案局城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国家建设部、湖南省建设厅和湖南省档案局的正确领导是分不开的,与各兄弟城市和兄弟单位大力支持帮助是分不开的。实事求是地讲,我们的工作也还存在许多不足,特别是新形势下城建档案工作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我们决心进一步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好经验、好思路和好方法。今年,我委正在开展“和谐构建年”和“工作创新年”活动,我们将按照长沙市委、市政府“再掀新高潮,凸显新风貌”城建工作总体思路,在国家建设部、湖南省建设厅和湖南省档案局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开拓创新,不断寻求突破飞跃,进一步强化城建档案工作服务城市建设的职能,增强城建档案工作活力,推动长沙市城建档案工作持续迈上新台阶,为长沙市城市建设事业 “又好又快,率先发展”续写新的篇章。
第三届中国国际数字城市大会第一次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
5月9日,由建设部与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三届中国国际数字城市建设技术研讨会暨中国国际数字城市建设技术与设备博览会”(以下简称第三届中国国际数字城市大会)新闻发布会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召开。建设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科学技术司司长赖明,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闫小培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建设部办公厅主任李秉仁主持了新闻发布会。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国家测绘局等大会支持单位的有关方面领导也参加了新闻发布会。赖明司长以及闫小培副市长在会上致辞并回答了记者提问。至此,第三届中国国际数字城市大会的筹备工作进入了加速推进阶段。
“数字城市”作为社会信息化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近年来受到了政府、专家、学者的极大关注。“十五”期间,中国有120多个城市建设了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400多个城市建设了房产管理信息系统,100多个城市建设了综合或专业管网管理系统,100多个城市正在建设空间基础信息系统。建设部、科技部在“十五”期间还开展了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的数字化工程》项目的研究。此项目取得了重大的科技研究成果,并在全行业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化效果,为城市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数字城市”建设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城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十一五” 期间,在科技部的支持下,建设部还将陆续启动一些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包括“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研究”、“数字城镇和综合功能提升关键技术研究”、“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功能提升与设施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城市数字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为了更好地配合“十一五”国家科技项目的实施,展示“十一五”期间中外数字城市建设现状与成果,推动相关数字城市建设技术、设备及产品在城市建设领域的应用,促进中外城市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在“数字城市”领域的广泛合作,培育“数字城市”产业链,共同推进中外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建设部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07年9月21日至23日在深圳市举办第三届中国国际数字城市大会。
大会包括数字城市建设技术研讨会和数字城市建设技术与设备博览会。大会的形象定位为:国家级、国际化的城市信息化年度盛典,数字城市建设者的年度盛会,数字城市建设技术与设备的交流盛会。大会的主题是:“加快数字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和谐发展”;“体验数字生活,引领城市未来”;“数字中国、数字城市、数字生活”等。
本次大会的展览会包括数字中国馆、国际与港澳台馆、数字城市馆、数字社区馆、技术设备展馆等五个展区。研讨会包括全球数字城市产业高峰会论坛(包括科学家及市长论坛),数字城市关键技术论坛,城市规划与建设数字化应用与发展论坛,城市管理数字化应用与发展论坛,建设领域企业信息化论坛,数字城市共性支撑技术论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与发展论坛,数字社区建设论坛,政府官员、专家及企业家圆桌会议,优秀企业专题推广会等。
“国际性、数字化、产业化、体验式”是本次大会的四大特色与亮点。在展览内容和形式上,大会着重突显城市建设领域最新数字化技术与应用成果;在大会组织与管理上,充分体现最新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大会将突破传统的展览理念,以体验式、参与式的形式,让参观者能全景式感受数字城市与数字生活。
大会将邀请50余个城市参加,展示近百个数字城市技术解决方案。将汇聚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政府高层代表。大会将邀请国外公司60家左右,国内公司240家左右,展览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
本次大会是由中外政府官员与各界精英参加并共同探讨如何推进中国城市数字化进程的一次盛会。与其它会议相比最大的亮点是,它是城市信息化领域唯一的、综合性的研讨会与博览会。
数字城市大会于2001、2006年分别在广州和苏州举办了前两届,对推动中外“数字城市”的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首届大会有60余家海内外IT领域的企业参展,有上百名中外城市的政府领导参加研讨会并做互动研讨,30多个走在数字城市建设前列的政府部门参加会议,并展示应用成果。
第二届大会邀请了国务院相关部委领导、各地方政府领导、近百位业内专家、200多家数字城市领域的知名厂商参加,包括思科、微软、INTEL、HP等国际知名IT公司以及浙大网新、中软强网、数字政通等国内知名厂商。同时,有50多个省市的政府主管部门以不同形式参与了大会。
本次大会是第三届大会,由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许宗衡作为组委会主席,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建设部总工程师王铁宏、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闫小培作为大会组委会副主席。陈述彭、周干峙、崔俊芝、童庆禧等知名院士、专家组成大会学术委员会。组委会还将组织全国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参加本次大会。大会还将邀请国内外数字城市领域的政府官员、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等参加大会交流并做主题演讲。无论是从学术水平、技术水平还是参加者的层次上,本次大会较前两届都有明显的提升。
为了向数字城市领域的最新技术与项目的产业化及成果转化提供服务,打造中国的数字城市产业链,推进数字城市建设相关产业的发展,大会还将发起并成立“中国数字城市产业联盟”。
关于对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机制进行调研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建档案主管部门:
为了进一步探索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动态管理机制,促进《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的贯彻落实,经研究决定,对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动态管理机制问题进行调研。此次调研,旨在汇总目前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真实现状,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建议,破解当前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综合动态管理难题。现将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方式
调研采用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两种方式。问卷调查的范围是地级以上城市。实地调研决定选择9个具有代表性的大中城市(初步选定乌鲁木齐市、郑州市、温州市、昆明市、西安市、苏州市、莱芜市、武汉市、青岛市),通过对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工程测绘单位和专业管线管理单位等的实地考察,进行分析研究。
二、调研内容
(一)问卷调查
问卷调研的内容包括落实建设部136号令的具体措施、管理机构及信息来源方式、数据库建设、动态更新、数据共享、信息查询、普查普测等,详细内容见附表。
(二)实地调研
调研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136号令)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2、贯彻落实建设部136号令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
3、实现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综合动态管理有何困难?原因是什么?有何对策?
4、地下管线普查建档和馆藏地下管线档案情况。
三、调研组织与时间安排
为了搞好本次调研工作,决定成立熟悉地下管线业务与管理工作的人员组成调研小组。
组 长:贾玉荣(城建档案信息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组 员:黄伟明(杭州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冯兆平(长沙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焦 杰(沈阳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梁科生(济南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刘志清(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工程师)
权进立(太原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蒋仕鹊(珠海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时间安排:2007年5月—8月。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组织所辖地级以上城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认真填写《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情况调查表》(见附表,可到建设部网站上下载,网址:www.cin.gov.cn),并请各地于2007年6月20日前直接报城建档案信息专业委员会。
(二)接受实地调研的城市,请提前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并组织好对专业管线管理单位、工程测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实地考察与交流。
城建档案信息专业委员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院内;邮政编码:100835;联系人:贾玉荣,联系电话(传真):010-58934773。
附: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情况调查表
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
附 件: 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情况调查表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建办质函[2007]29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为贯彻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意识,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我部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各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建筑节能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情况。
(二)工程实体质量,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
二、检查内容
(一)各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及我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质[2006]192号)、《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建质[2006]291号)和《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4]18号)等文件的情况;对本地区的工程质量形势分析和相关工作部署情况;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投诉的处理情况等。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机构,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
(三)在建公共建筑、住宅和市政桥梁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
(四)新建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工作要求和安排
(一)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工程质量实际情况,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二)各地要通过随机抽查、巡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三)各地应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的总体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治措施。
(四)各地要将本地区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贯彻情况,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或巡查、抽查的情况,对本地区的工程质量状况、存在问题的分析以及下一步拟采取的具体措施等,于2007年8月15日前报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五)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自查基础上,我部将适时组成检查组进行督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为了做好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1名同志作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联络员,并将联络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07年5月31日前报我部工程质量安
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关于学习和贯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意见
建质[2007]11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7年4月9日颁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和贯彻《条例》,规范建设系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是全面、系统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它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强化事故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好转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条例》明确了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体制、原则、主体、内容和程序,划分了事故等级,同时还规定了违反《条例》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惩罚力度。在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制形式日趋多元化以及部分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新形势下,《条例》必将对进一步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发挥关键作用。各地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依法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继续加大各项措施力度,推动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认真组织学习和宣贯《条例》
各地要组织本地区建设系统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安全监督执法人员,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全面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要把对《条例》的宣贯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并与《刑法修正案(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深入的学习、培训和宣贯,使从业相关人员熟悉和掌握《条例》的基本原则、事故报告的具体规定、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方法以及违反《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实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工作。
三、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事故报告工作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事故报告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上报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于1小时之内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每级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二是建设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继续通过“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快报系统”上报,事故应当一起一报,不得采用将一段时间的事故集中上报的方式;对于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首先通过电话和传真上报。三是要规范事故报告内容,根据《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快报表单》的要求,详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工程名称、企业名称和资质资格情况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四是要坚决避免瞒报事故行为,对于瞒报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依照《刑法修正案(六)》和《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四、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事故调查工作
《条例》明确规定,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可以由有关人民政府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于有关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筑安全事故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好有关工作。一是要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按照《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并且履行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五项职责。二是要及时提交和报送事故调查报告,并按照《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规范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尤其是要客观、合理地确定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三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诚信公正、恪尽职守,严格遵守纪律和保守秘密。对其他有关部门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并提出有利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建议,同时要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促其按规定时间结案。
五、依法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关人民政府的事故结案批复,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一是要根据《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对负有责任的单位要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负有责任的个人要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二是要严格按照事故处理权限进行处理。建设部负责特级、一级施工企业、甲级监理企业以及注册执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等的处罚工作;各地应向建设部提出对上述范围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但不得越级处理。三是要自觉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禁替有关单位和人员开脱和说情。四是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向社会公布,加大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监督力度。
六、加快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和文件
根据《条例》的基本原则和内容,我部将组织修订《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以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各地要对照《条例》的规定检查已经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调和修改与《条例》相抵触的内容,同时要结合本地区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实际制定细则和规程,促进这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七、切实采取措施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各地要坚持“四不放过”和“惩防并举”的原则,督促事故发生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同时要对其落实防范整改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历年事故情况找出事故发生规律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各项措施。要严密监控安全生产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五月九日
湖南:再出新规规范施工招投标
在出台《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之后,日前,湖南省建设厅又出台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和评标活动。
《办法》规定,资格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织进行,资格预审地点应当选择在便于评审和监管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活动应当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督。资格后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采取集体评议的方式完成。
《办法》同时规定,投标申请人采取隐瞒事实或者弄虚作假等方式通过了资格预审,被确定为合格投标申请人或入围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视其弄虚作假,取消其相应资格。
《规定》对评标办法的分类和采用范围及具体内容,包括评审程序、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综合得分计算、投标人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等都作了详细规定。《规定》同时要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从低至高依次评审,作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投标人企业成本的评审结论。
《办法》和《规定》将于6月1日起实施。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管[2007]12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07年5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7]157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5月19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98%调整为2.07%,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二、从2007年5月19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09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32%调整为4.41%,五年期以上从4.77%调整为4.86%。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
项 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年缴存
当年缴存
0.72 0.72
上年结转 1.98 2.07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32 4.41
五年以上 4.77 4.86
快 讯:湖南省城建档案工作会议今日在长沙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