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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议案:城建档案管理应有新规 2007/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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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上午,记者从长沙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了解到,截止1月17日,本次与会代表提出的议案12件,交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的议案1件,改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58件,据大会秘书处透露,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 将按照有关要求,交有关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答复有关代表团或者代表。 在本次会议主席团规定的议案提出截止时间内,大会秘书处议案组收到10人以上代表联名和各代表团提出的议案12件。其中属于内务司法工作方面的1件,属于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3件,属于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3件,属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方面的2件,属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1件,属于立法工作方面的2件。 这些议案都是代表们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紧紧围绕长沙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城市集聚、辐射、带动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提出的真知灼见,体现了人大代表履职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长沙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议案的提出与处理办法》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对代表们提出的12件议案分类后,经专门委员会分析研究后,建议将001号议案,由胡志辉等11位代表提出的“请求废止《长沙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并制定《长沙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研究办理,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 其他11件议案所提内容有的属于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已经列入工作计划,有的办理事迹尚未成熟,经与提出议案的代表协商,由代表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闭会后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部门进行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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